广州银办发〔2016〕149号 2015年,广东省作为我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开展4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在2016年3月24日收回广东省2015年第二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本息的过程中,部分银行因计息错误、内部沟通不畅、系统故障等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划回利息,对国库现金管理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确保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对各中标银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组织管理 各中标银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内部管理和责任,确保在国库现金管理的预审、招投标、质押存放及还本付息等各环节均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和《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协议》有关规定进行。一是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确保国库现金管理的资金安全。二是要认真梳理银行内部关于国库现金管理业务的流程,保证业务办理的时效性。三是要加强银行内部沟通协调,确保业务指令无差错、无延误下达,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反馈。四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委派专人跟踪业务办理进度,确保业务有序开展。 二、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操作指引 一是加强对国库现金管理业务网点人员的培训,提高柜面人员办理国库现金管理业务的熟练度。二是建立健全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操作指引,规范操作流程,对划款时间、划款渠道等重点环节做出明确指引。 三、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系统运维管理 一是制定国库现金管理资金划拨的专项应急预案,针对银行系统故障、划款不成功等突发事件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稳妥有序处理紧急突发事件。二是加强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防止因系统故障影响国库现金管理的资金汇划。 四、加强人员报备管理,做好多方沟通联系工作 一是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库处报送国库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并在人员变动时及时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库处报备。二是在国库现金管理收回操作前应与广东省财政厅核对利息,防止利息划款错误。三是加强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财政厅的沟通联系,做到有疑问预先确认,有问题及时报告。 请各中标银行认真落实上述要求,确保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银行联系表.xls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