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广东省分行 > 详细信息页two(系统自带栏目,无任何影响,忽略即可,请勿操作)
   
政务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指南
   
  机构与职责
  机构职责
  机构简介
  机构领导
   
  法规政策
  规范性文件
  意见征集
   
  行政执法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规定
   
  业务信息
  统计数据
  金融信息
   
  政务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预算决算信息
  法治央行报告
   
  其他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东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银发〔2017〕66号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广发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为加强“三农”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等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后续管理,确保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加大对相应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等有关法规要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制定了《广东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后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落实好相关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后续管理办法.pdf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17年4月27日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37号 邮政编码:510120 电话:020-81322411 传真:020-81862802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