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韶关(市)分行、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行根据工作需要对现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经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2025年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修订
<韶关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的通知》(韶银发〔2015〕10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试行)>
的通知》(韶银发〔2016〕3号),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试行)>
韶关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韶关市分行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