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支行,潮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银发〔2020〕307号)的相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潮银办发〔2016〕177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