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银发〔2022〕51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阳江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阳江支行、阳江阳春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现对《阳江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阳银发〔2006〕89号)的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进行废止,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阳江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doc 2.《阳江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相关规定废止情况.xlsx 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 阳江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