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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分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广州分行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总体规划、有序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试点先行、交流指导、全面铺开”的“三步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成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逐步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广州分行系统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充实相关人员,分别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法律事务处提供法律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抓好学习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广州分行把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08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并于9月组织召开广州分行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培训会议,分行及广东省内各中支逾千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抓好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有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广州分行配合《条例》的实施,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和保密审查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内审、法律等部门合力,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程序、方式规范,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例会、信息公开联络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长效规范。

四、开展重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

广州分行积极探索开拓信息公开新方式,一是编制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目录、指南、内部网页和《政务公开手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个一”目标。二是顺利完成对外服务大厅筹建工作并于2008年3月底正式投入使用,将分散的贷款卡发放核准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空头支票处罚等行政许可项目统一到一起。三是上街设点宣传,结合征信、反洗钱、反假货币等业务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政务公开征文活动,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谋献策,其中一篇征文获全国优秀奖。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广州分行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以及政务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广州分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按年发布金融稳定报告等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最新金融信息

广州分行每月定期在《南方金融》、《南方日报》等报刊上刊登有关金融统计信息,并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提供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在大众传媒上发布金融信息。辖区各单位也积极加强建立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召开外经贸信息发布会、录制电视台专栏节目、电台专题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二)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务信息

广州分行辖内各单位积极在地方政府网站建立人民银行专门网页,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及时在互联网更新了2008年广州地区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等管理信息,并及时修订相关行政许可业务指引、操作流程等公开事项。

(三)利用对外服务大厅宣传栏、宣传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媒介公开信息

广州分行对外服务大厅采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宣传折页等形式,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设置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客户问题,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保证及时、实时服务,做到不推、不拖、不压,并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其他方式

广州分行通过每季度组织召开货币政策与广东经济金融发展联席会议、金融机构统计工作季度联系会议、反洗钱联席会议等,促进各单位间信息公开交流。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派员进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以及通过参加政府举办的各类政策法规咨询会、说明会和座谈会等,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等。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度广州分行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州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广州分行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度广州分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广州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丰富公开形式、加大交流培训力度方面还需改进。下一步我们将从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保证公开时效性和便民、利民;三是加强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水平和能力。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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