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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分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广州分行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健全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逐步形成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广州分行政务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法律事务处提供法律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行各相关处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各成员处室设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在制定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分行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检查评议,内外结合共促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

广州分行继续把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09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并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典型经验的交流推广,发挥信息公开示范点先进带头作用。同时,采取自查、检查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大力开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外部评议工作,以此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三、规范公开流程,丰富载体平台,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广州分行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平台体系一是在分行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发文中增设“政务公开”选项,同时建立政务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二是根据业务需求,在分行1号楼B座大堂增设空头支票处罚点,修订编印3000本《政务公开手册》,放置于分行对外服务大厅,供社会公众取阅,并在分行1号楼A、B座大堂等办公场所添置了五部电子显示屏。三是及时更新、修订各项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广州分行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以及政务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广州分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按年发布金融稳定报告等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金融信息

广州分行每月定期在《南方金融》、《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报刊上刊登有关金融统计信息,并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提供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在大众传媒上发布金融信息。辖区各单位也积极加强建立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召开外经贸信息发布会,接受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采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及时传达、披露各类金融信息,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二)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务信息

广州分行辖内各单位积极在地方政府网站建立人民银行专门网页,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并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分局互联网页,按季公布辖内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名单、广东省具有非贸易售付汇资格的跨国公司名单以及广东省(不含深圳)具有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的证券公司名单 ,并通过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外经贸部门网站等,公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等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外汇局行政许可项目内容、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和咨询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利用对外服务大厅公告栏、宣传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咨询电话等媒介公开信息

广州分行对外服务大厅采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业务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保证及时、实时服务,做到不推、不拖、不压;设置客户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客户问题;并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主动“走出去”,以金融知识宣传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广州分行及辖内各单位积极主动“走出去”,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09年8月和10月,广州分行联合有关部门,分别开展了现代化支付工具、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银行卡安全管理和征信知识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辖内各单位也纷纷在公众场合设点宣传,结合征信、反洗钱、反假货币等业务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

(五)其他方式

广州分行通过每季度组织召开货币政策与广东经济金融发展联席会议、金融信息交流与协调会议、反洗钱联席会议等,促进各单位间信息公开交流。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通过参加各类政策法规咨询会、说明会和座谈会等,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规定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广州分行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州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广州分行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度广州分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广州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交流培训力度方面还需改进。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大互联网平台利用程度,有效拓宽公开渠道和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分行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系统信息公开典型经验推广,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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