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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分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以来,广州分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广东省履职实际,全面、规范、系统地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基础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紧紧围绕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搭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逐步搭建起辖区广东省内多形式、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

一是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监督考核等核心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及时翻印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广州分行机关和辖内广东省内各单位各中支对照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三是及时翻印下发《人民银行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库》,并建立分行依申请公开卷宗,统一规范归档入册;四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按时对外公布广州分行、全国示范点东莞中支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规范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

2010年,根据政府信息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广州分行进一步建立起政府信息政务依申请公开内网电子审批流程,既有效避免了人为疏忽导致政务依申请公开审核程序不严密,同时便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办公室全程监控依申请公开事项审批流程,确保审批时限内完成事项。此外,广州分行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完成辖内广东省内申请公开案例2宗,协助总行依申请公开案例1宗,均及时合规予以办结。

三、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建立全方位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一是重点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一方面,在原有行政服务大厅基础上,广州分行又在1号楼B座大堂增设空头支票处罚点,进一步扩充行政服务大厅办公面积,同时增添五部电子显示屏,并借助大厅和办公大楼的电子显示屏积极宣传《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开展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等法规知识宣传;另一方面,及时将总行《政务公开指南》下发至广州分行机关各处室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并组织学习贯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政务公开手册》,并编印3000余册放置于行政服务大厅供社会公众取阅。二是按照总行部署,顺利完成广州分行互联网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任务,统一规范了专栏目录设置,按时完成专栏内容上传和更新。三是指导东莞等多个地市中支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上挂人民银行静态网页,在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上传政务信息,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四、创新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

一方面,广州分行大胆创新,积极利用科技手段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分行子网站等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电子政务服务功能,切实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树立央行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与“创先争优”活动、业务竞赛、依法行政、“广东省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展”等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着眼点加强党风行风建设,以业务竞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水平,以依法行政的原则来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以反腐倡廉建设展来提高金融系统职工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广州分行通过子网站、《政务公开指南》、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许可、金融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以及其他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信息

包括广州分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

按月度发布广东货币金融统计数据和金融运行情况,按季发布广东金融运行报告,按年发布广东金融稳定报告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与履职相关的公告、应急管理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以新闻发布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金融信息

广州分行每月定期在《南方金融》杂志、《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省市金融统计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如“亚运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誓师大会”、“亚运会金融服务工作协调小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展广东巡展”、“亚运会金融服务表彰大会”等,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系统支持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举措和成就;认真研究媒体采访要求,及时传达、披露各类金融信息,并对社会流传的负面舆论和媒体失实报道,及时予以澄清纠正。辖区广东省内各单位各中支也积极拓展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定期召开外经贸信息发布会,接受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采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及时传达、披露各类金融信息,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二)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务信息

在总行的统一部署下,广州分行于2010年9月16日正式启用分行互联网站,定期维护和更新“政务公开”等九个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银行职能的动态和信息,极大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渠道。与此同时,广州分行指导广东省内各单位各中支在地方政府网站建立人民银行专门网页,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并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分局互联网页,按季公布辖内广东省内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名单、广东省具有非贸易售付汇资格的跨国公司名单以及广东省(不含深圳)具有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的证券公司名单,并通过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外经贸部门网站等,公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等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外汇局行政许可项目内容、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和咨询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利用行政服务大厅主动公开信息

广州分行行政服务大厅采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业务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保证及时、实时服务,做到不推、不拖、不压;设置客户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客户问题;并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东省内佛山、江门等多个中支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将原来分散的贷款卡核准、人民币结算账户许可证核发、国库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外管业务等集中办理,并普遍在大厅配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排队叫号机、意见箱、休息座椅、饮水机等设备,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以会议形式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公开政务信息

广州分行通过每季度组织召开货币政策与广东经济金融发展联席会议、金融信息交流与协调会议、反洗钱联席会议等,促进各单位间信息公开交流。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通过参加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政策法规咨询会、说明会、座谈会等,向企业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规定,并为其提供业务培训。

(五)以主题宣传活动形式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广州分行积极主动“走出去”,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如大力宣传《关于落实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派员出席“粤台金融合作恳谈会”、举行全省“征信知识宣传周”、开辟《金融时报》亚运新闻宣传专栏、积极筹办“广东省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展”等,积极开辟信息公开的渠道。与此同时,指导广东省内各中支辖内中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江门中支2010年先后开展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新设金融知识服务点、金融知识进社区进乡村、反假币和银行卡知识宣传、票据法宣传、反洗钱和征信业务培训等活动;茂名中支组织当地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建立金融宣传合作机制,并召开茂名市首届金融知识博览会。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广州分行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完成辖内广东省内申请公开案例2宗,协助总行依申请公开案例1宗,均及时合规予以办结。一是7月份就个人咨询成立经营黄金业务议价投资公司相关政策,给予政策解答;二是10月份,协助总行办公厅、根据律师事务方面查询申请,公开对广东省内某国投公司依法执行停业整顿的历史文档;三是11月份,根据律师事务所方面申请,公开对广东省某金融服务公司依法执行撤并的历史文档。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州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广州分行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度广州分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广州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人员培训和互联网建设方面尚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将认真总结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紧抓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探讨、大胆开拓创新,加大各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互联网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各项服务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以政务公开促进分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4.其他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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