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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分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广州分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效能,丰富政务公开载体,逐步搭建起广东省内多形式、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1、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一是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监督考核等核心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二是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0〕219号)等,组织广州分行机关和辖内各单位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积极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及时修订并印发《政务公开手册》,公开操作操作程序,从而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一是明确广州分行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乡镇国库业务审批等;二是根据行政许可项目落实部门负责制;三是修订和完善行政许可流程,使操作更加规范、方便、快捷。

    3、规范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根据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政务依申请公开内网电子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依申请公开审核程序,确保审批事项依时办理。全年,广州分行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完成辖内依申请公开事项2宗,均及时合规予以办结。

    (二)丰富载体,专注服务,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恢复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搬迁后配套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重新征集政务公开触摸屏需求,统筹设置硬件设施,完善更新相关公开事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正常公布;二是根据总行部署及要求,不断完善广州分行互联网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统一规范专栏目录设置,及时上传、更新专栏内容,确保需要公开的相关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社会公众;三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内联网信息平台建设,上传政务公开理论学习知识,开通政务公开建言献策窗口,使网络平台真正成为推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建设的一个高效渠道;四是继续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规范对外窗口,优化各项服务设施,全面提升行政服务大厅质量。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广州分行通过互联网子网站、《政务公开手册》、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许可、金融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其他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信息

    包括广州分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

    按月度发布广东货币金融统计数据和金融运行情况。

    (五)政务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与履职相关的公告、应急管理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以新闻发布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金融信息。每月定期在《南方金融》、《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省市金融统计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媒体采访要求,及时传达、披露各类金融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应对负面舆论和媒体失实报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澄清纠正。

    (二)以会议形式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公开政务信息。按季度组织召开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参加的货币政策与广东经济金融发展联席会议和金融信息交流与协调会;同时,通过参加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政策法规咨询会、说明会、座谈会等,向社会公众宣讲货币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及有关行政法规,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

    (三)利用行政服务大厅主动公开信息。广州分行行政服务大厅采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业务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保证及时、实时服务,做到不推、不拖、不压;设置客户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客户问题;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东省内湛江、佛山、江门等多个中心支行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将原来分散的贷款卡核准、人民币结算账户许可证核发、国库、支付结算、外汇管理等业务集中办理,在大厅配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排队叫号机、意见箱、休息座椅、饮水机等设施,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以主题宣传活动形式拓宽主动公开渠道。一是分行营业管理部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签署《共建税银信用体系协议》,通过报刊加大宣传涉税违法行为对企业在银行的借贷信用的影响;二是联合广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全省各金融机构开展了“创新金融服务广东——金融知识进社区”、“和谐金融•幸福广东——广东金融系统首届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公众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文化;三是积极组织中心支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茂名市中心支行在《茂名日报》创办了“茂名金融”宣传专栏,建立起新闻宣传长效合作机制,扩大了金融宣传影响面;肇庆市中心支行改变政务公开传统宣传模式,将政务公开宣传纳入到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中;汕头市中心支行改变以往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为主要途径宣传方式,采用“走出去”战略,通过上街设置咨询服务点、猜灯谜活动等方式宣传政务公开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广州分行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完成广东省内申请公开事项2宗,均及时合规予以办结。一是2月份,根据某律师事务所方面申请,对其公开某期货公司的合规情况;二是5月份就某个人查询个人银行账户申请,因不属于广州分行政务依申请公开范围,给予说明解释。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州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且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广州分行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度广州分行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广州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人员培训和互联网建设方面尚待进一步改进,公开方式也有待创新。下一步,将认真总结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紧抓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探讨、大胆开拓创新,加大各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互联网载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各项服务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因地制宜,积极创新,以政务公开促进分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1

4.其他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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