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东莞中支”)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东莞中支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以提高基层人民银行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责任监督为工作原则,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为抓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东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相互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制定落实信息公开预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长效规范运作。
二、创新方式,务求实效,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东莞中支在互联网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网页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便民行政服务。参与东莞市政府组织印制的新版《东莞市办公办事大全》组稿工作,并印发东莞中支《政务公开指南》,拓宽政务信息的发布渠道。举办征信、反洗钱、反假货币、外汇管理等专题现场宣传活动,向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咨询服务。
三、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建设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大厅
东莞中支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结合实际情况,改善设施,提高效率。根据场地和业务需求分别建设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和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两个的行政服务大厅。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的硬件保障和软件配备,设置电子显示屏、行政许可公示查询系统触摸屏、叫号机、休息区等配套设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进一步提高对外行政服务水平。
四、开展监督检查和外部评议工作,检验实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东莞中支通过开展各科室政务公开自查,并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按照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的要求,采取向金融机构派发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各职能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外部评议,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东莞中支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以及政务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东莞中支负责实施的贷款卡发放核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向社会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等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设置行政服务大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印制宣传手册等媒介公开信息。
东莞中支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宣传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行政许可公示查询系统触摸屏、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栏、存放业务宣传手册的公示架等各种设施,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印制东莞中支《政务公开指南》,将东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东莞市办公办事大全》,方便市民查阅,为广大市民办理业务提供指引。设置并公布投诉和咨询电话,并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最新金融信息。
东莞中支每月、每季度定期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报刊向社会公布金融统计数据信息。通过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通稿、电视台、电台专题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三)利用互联网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务信息。
东莞中支利用互联网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网页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务信息。提供贷款卡业务申请表格、外汇业务申请表格等业务表格下载,上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贸易信贷、外汇金宏系统、外汇业务操作等详细业务办理指引。
(四)其他形式。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东莞信贷工作暨房地产金融联席会议,促进金融信息公开交流。利用市政府纠风办、东莞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东莞阳光热线”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业务咨询。参加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日和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活动,解答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方面的问题,宣传外汇政策法规。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东莞中支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东莞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东莞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度东莞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东莞中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检查、公开形式和渠道的拓展、设施设备的建设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下一步东莞中支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加强沟通协调,检验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业务的开展,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设施设备的建设,完善电子政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