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东莞中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东莞中支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基层人民银行履职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东莞中支成立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在全行上下形成了有人管、有人抓,早计划、早安排的局面。在行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全行上下联动,各科室互相配合,使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措施得以迅速落实。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东莞中支在已制定的《政务公开预审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检查监督和资料保管记录工作。2011年9月制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要求。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东莞中支在政府信息公开电话上设立了自助语音系统,企业、个人可通过拨打语音电话自助查询各部门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及常见问题。如遇节假日,也可拨打语音服务电话了解其想要办理业务的详细要求、流程,加强了东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的披露;二是东莞中支开发应用外汇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公布贷款卡行政许可项目业务相关资料,客户可自行下载和浏览,进一步深化了东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东莞中支根据场地和业务需求设置了电子显示屏、三台行政许可公示查询系统触摸屏、宣传栏、公示架等配套设施,方便前来办理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东莞中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二是优化社会监督效能,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投诉热线等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东莞中支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东莞中支负责实施的贷款卡发放核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向社会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等信息。
(五)政府公开信息有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新闻媒体
每月定期向《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新闻媒体披露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努力做到金融信息透明化和公开化。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东莞中支全年共联系媒体东莞电视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发布新闻稿13篇,接受记者询问和采访12余次,向媒体回复4次。
(二)行政服务大厅
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行政许可公示查询系统触摸屏、信息公开宣传栏、公示架等各种设施,公布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实施条件和所需资料;设置并公布投诉和咨询电话,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互联网
在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的互联网页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safe.dg.gov.cn/),根据金融政策变动情况适时更新网页内容,详细描述东莞中支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提供贷款卡行政许可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外汇业务申请表格等业务表格下载。
(四)其他形式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货币政策与东莞经济金融联席会议、人民币券别调剂联席会议;每年一次货币管理联席会议,促进金融信息公开交流。不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知识,当场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问。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度东莞中支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东莞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东莞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度东莞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东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检查、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下一步东莞中支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列入中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制的考核内容,定期检查,通报情况;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设施设备的建设,完善电子政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调研,积极组织学习和讨论,拓宽工作视野,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