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梅州中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梅州中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履职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完善行政服务大厅职能,提供“一站式”服务。梅州中支将外汇进出口核销、账户开立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在大厅办理,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是开通电子显示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在梅州中支办公楼一楼大厅醒目位置专门配置了壁挂式液晶电视作为电子显示屏,该电子显示屏采用播放业务宣传片、宣传金融知识和政策动态等方式公开有关信息,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更及时方便了解相关内容,公开效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三是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设立专门接待室、行长信箱等,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是与政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建立金融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金融形势和金融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并引导积极、正面的舆论宣传导向。
六是注重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与金融服务、依法行政、金融宣传等工作结合,促进金融服务效率提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包括梅州中支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包括与梅州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梅州中支负责实施的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梅州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在《梅州日报》、《梅州金融生态》上定期不定期发布梅州市金融运行情况和相关金融统计数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信息
梅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1.在办公大楼1楼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将办公职能、办公流程、业务办理指南、法律法规、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公开,便于民众了解;2.在显眼的办公场所张贴公告栏,公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程序等内容。
(二)摆放岗位职责公示牌。国库、外汇管理等对外服务窗口部门制作了岗位职责公示牌,并在服务窗口显要位置摆放,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部门、岗位信息等,使工作人员职责更加明确,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也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三)设立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在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调查统计、会计财务、货币金银、国库、外汇管理等对外服务部门设立了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并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上墙公示,内容包括工作人员信息、工作承诺等内容,使工作人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
(四)互联网公开。在梅州招商网站上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梅州市中心支局栏目,将外汇知识、政府法规、业务项目、问题解答对外公开。
(五)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据统计,2011年在媒体发表各类新闻稿件24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新闻报道11次,在梅州市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发布金融信息44篇。将有关金融政策信息、辖区金融动态、人民币发行、征信管理、反洗钱知识、国债、账户开立、贷款卡年审、外汇年检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理解相关知识和及时督促行政相对人前来办理相关业务。
(六)在《梅州金融信息》、《梅州金融生态》等刊物上公开政府信息。
(七)通过金融形势分析会、金融机构联席会议等其他方式公开。利用年初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按季召开的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金融机构联席会等,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传达国家各项货币政策,通报梅州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措施。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梅州中支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梅州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梅州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梅州中支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梅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效果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继续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电子化网络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