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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清远中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清远中支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基层央行履职特点,积极开展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清远中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中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清远中支建立健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严谨、规范运行。制定了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暂行办法,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使清远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清远中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新闻媒体、宣传栏、政务咨询电话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建成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投入使用贷款卡发放核准、征信记录查询、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和外汇行政许可等行政许可项目集中到大厅办理,窗口部门都按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实行一个门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窗口集中服务模式,阳光公开,依法行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便利的金融服务。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清远中支设立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咨询电话和建议意见箱,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接受群众的建议、投诉。加强对辖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此推动各单位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包括清远中支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包括与清远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清远中支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清远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向社会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信息

公开了清远中支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公开。在清远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公开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有关政务信息和办事指南,对外公开政务信息。提供贷款卡业务申请表格、外汇业务申请表格等业务表格下载,以及清远中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二)媒体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需告知广大公民的金融服务等事项,及时在《清远日报》、清远市电视台、清远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播报。

(三)会议公开。对金融运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中有关重要问题,通过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公开。

(四)窗口宣传栏公开。通过墙报、印发办事指南等形式对办事的条件、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予以公开;就有关职责权限、组织架构、金融知识等内容通过宣传专栏予以公开。

(五)触摸屏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有关事项的办事程序、方法等内容通过在办公楼大堂设置的电子触摸屏予以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度清远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清远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清远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清远中支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清远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清远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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