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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汕头市中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党政的指导下,汕头中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有序地开展,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制,确保信息公开有序进行

汕头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相互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1年,汕头市中心支行继续推进落实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档案管理工作。多管齐下,确保汕头市中心支行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积极探索,拓展渠道,注重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2011年,汕头中支一方面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其“网上服务大厅”提供职责范围的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上传、更新相关申请资料和表格;另一方面要求各职能科室在办事窗口设立宣传栏,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操作规程、内容和程序。

三、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建设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大厅

汕头中支在一楼办事大厅,开辟出面积500多平方米的行政服务大厅,配备政府信息公开自助触摸屏,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业务导航。2011年,汕头中支着重提高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效能,各职能科室根据政策法规变化动态及时变更和充实导航系统的有关内容。这些举措,加强了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提高行政服务的工作水平。

四、多方联系,协调配合,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2011年,汕头中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整理包括人民币管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和企业、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等多项可以对外公开的信息移交市档案馆,充实设在档案馆的“汕头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服务内容,方便群众查阅。同时,汕头市中心支行确定负责信息送交工作的联系人,建立长效联系机制,每月将汕头中支办理的贷款卡发放核准数目、银行结算账户核准数目等以统计报表的形式报送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把握信息公开工作新动态

2011年,汕头中支认真贯彻广州分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人员学习培训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2011年,汕头中支先后2次派员参加地方党政部门开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培训班和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学习地方政府各种信息公开系统的操作程序和新闻发言人在发言过程中方式和程序。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汕头中支向社会主动公开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以及政务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汕头中支负责实施的贷款卡发放核准、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五)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设置行政服务大厅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媒介公开信息。

汕头中支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宣传区,设置行政许可公示查询系统触摸屏、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栏、存放业务宣传手册的公示架等各种设施,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

(二)利用互联网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务信息。

汕头中支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其“网上服务大厅”提供职责范围的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公布和更新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一般办事事项的内容

(三)依托政府资源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汕头中支每季度定期整理包括人民币管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和企业、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在内的多项一般办事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移交市档案馆,充实设在档案馆的“汕头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服务内容,方便群众查阅。

(四)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人民银行有关政策法规。

汕头中支通过《汕头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变化情况,通过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通稿、电视台、电台专题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五)其他形式。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汕头市金融机构行长联席会议,促进金融信息公开交流。与其他宣传活动相结合,采用设摊接受咨询,上街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法规。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度汕头中支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汕头市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汕头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度汕头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汕头中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及时更新信息、拓展信息公开的工作渠道、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加强人员交流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下一步汕头中支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强对信息更新工作的监督力度,要求各职能科室定期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更新工作情况;二是拓宽信息公开的工作渠道,继续利用现有资源,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及时、有效的让公众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变化情况;三是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更新硬件设施,加强对软件系统的升级,使业务导航系统充分发挥便民利民的效果;四是加强人员交流,要求相关人员珍惜相关培训计划,积极参与上级行和汕头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汕头中支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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