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云浮中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云浮中支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自身履职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对辖内各县(市)支行的指导和监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制度执行力。云浮中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目标,抓好组织实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云浮中支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等,为辖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云浮中支建立了以新闻媒体、触摸屏、宣传册、宣传栏、会议公开等渠道的多层次、多角度的公开体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创新金融服务、依法行政、金融宣传相结合。云浮中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和履行职责相结合,积极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人民银行政策法规和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活动”、“信用关爱日”活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的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反假货币、洗钱、征信、外汇管理等政策主动公开工作。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云浮中支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公开了云浮中支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公开了与云浮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云浮中支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初审、农村信用社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审批、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云浮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行政处罚事项信息
公开了云浮中支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处罚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五)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季度向社会公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新闻媒体
通过本地媒体《云浮日报》按季向社会发布云浮市银行业金融统计数据和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报告;主动做好利率及利率调整信息的公布。
(二)行政服务窗口
云浮中支分别在办公楼一楼及外管局营业大厅设置1台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开对外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南和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有关进出口核销、贷款卡业务的办理条件和流程等业务信息,同时在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1个业务窗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验资询证以及进出口核销业务等。部分业务实行网上办理,如实现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等,方便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业务。
(三)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云浮中支在组织开展反洗钱、反假和征信等主题宣传活动过程中,将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四)其他方式
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云浮中支有针对性选择宣传册、公告栏、会议公开、114服务台等载体或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云浮中支收到云浮市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云浮中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行的政策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信息。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云浮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向云浮中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云浮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云浮中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和工作能力仍有待加强和改进。下一步,云浮中支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信息公开的类别和内容,探索通过在地方政府网站、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开辟金融知识宣传专栏的形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做好人民币反假、反洗钱和征信等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稳健货币政策、人民银行职责等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引导公众预期和提高公众对人民银行工作的认知度;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相关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云浮中支对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件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
4.其他
|
件
|
|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
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