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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珠海市中心支行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打造廉洁、勤政、务实、诚信、高效的中央银行形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优化组织机构,落实组织保障

珠海市中心支行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按照履职、统一、分工的原则,落实职责分工,完善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门提供法律审核保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抓好制度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顺畅

珠海市中心支行制定和实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和保密审查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内审、法律等部门合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程序、方式规范,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信息公开联络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规范。

三、开展重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珠海市中心支行探索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一是进一步完善《珠海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中心工作和业务职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综合宣传活动。三是围绕央行工作职能,创新货币政策宣传传导模式,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和引领经济发展的力度,推动珠海市经济金融发展。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软硬件设施。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珠海市中心支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运行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珠海市中心支行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珠海市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珠海市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及年审,银行人民币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及年审,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运行情况信息

按季向社会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情况等信息。

(五)重大或专项货币政策或中央银行职能工作信息

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披露国务院和总行公布实施的各项金融、货币政策以及中央银行职能工作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珠海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

2012年,珠海市中心支行进一步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站建立的对外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之一,按照管理权限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将需要社会周知的、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政策法规及相关金融业务信息在生成后及时在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在继续改善珠海市中心支行网页浏览页面和丰富网页栏目及内容的同时,完成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网页的改版工作。

珠海市中心支行网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公告、办事指南、人行法规、下载表格等板块,内容涉及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许可、金融服务、咨询投诉和人行动态等方面。

(二)信息交流会、联席会议

珠海市中心支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举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联席会议、政策法规咨询会、政银企信息交接会、反洗钱联席会议、金融机构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加大了对以下信息的权威发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跨境人民币结算、货币政策调整的方向、力度和重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调整情况,对“三农”、民生、重点工程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区域协调发展信贷支持以及推进行风作风建设等。

(三)其他形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特点,珠海市中心支行还选择了下列载体或方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1、完善和增设办公楼电子显示设备、宣传栏、各业务部门信息栏等载体,公布和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设置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客户问题,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保证及时、实时服务,并设立意见箱,接受公众监督2、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有机结合,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情况,并通过电视台政务专栏及新闻、电台专题访谈等节目形式,结合开展“三打两建”工作,向社会公众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和履职情况,同时加大对珠中江金融服务一体化、横琴新区金融创新、高新区融资增信平台(试点)、金融IC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银行卡助农取款、行政审批项目改革的宣传力度3通过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政策宣传、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改善农村及海岛地区支付结算环境、金融文化知识进乡镇社区等各项专题宣传活动,直接面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和正确解读有关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珠海市中心支行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珠海市中心支行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珠海市中心支行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珠海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珠海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公开形式、系统性、管理监督和电子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立足辖区实际,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全行性的公开机制,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三是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基础及升级工作,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版面和栏目、内容更新。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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