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清远中支”)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清远中支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基层央行履职特点,积极开展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清远中支根据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了中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清远中支以加强内部管理为契机,积极梳理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清远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具体制度作了新一轮的修订;建立健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严谨、规范运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为辖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通过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细则,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清远中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册、政务咨询电话等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将贷款卡发放核准、征信记录查询、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和外汇行政许可等行政许可项目集中到大厅办理,窗口部门都按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实行“一个门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窗口集中服务模式,阳光公开,依法行政,为群众、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了便利的金融服务。
五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清远中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创新金融服务、金融宣传相结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履行职责相结合,加大人民银行政策法规和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着力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征信、外汇管理、反假人民币、反洗钱等工作的社会宣传。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清远中支设立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咨询电话和建议意见箱,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接受群众的建议、投诉。加强对辖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此推动各单位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包括清远中支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包括与清远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清远中支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清远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向社会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信息
公开了清远中支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诸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卡助农取款、金融IC卡多行业应用工作等实施意见及细则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公开。在清远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公开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有关政务信息和办事指南,对外公开政务信息。提供贷款卡业务申请表格、外汇业务申请表格等业务表格下载,以及清远中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二)媒体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需告知广大公民的金融服务等事项,及时在《清远日报》、清远市电视台、清远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播报。通过开展金融政策、业务、法规和金融文化知识进社区等专题宣传活动,直接面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和正确解读有关信息。
(三)会议公开。对金融运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中有关重要问题,通过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座谈会、咨询会、研讨会以及政银企信息交流会、反洗钱联席会议、反假币联系会议、金融机构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形式公开。
(四)窗口宣传栏公开。通过墙报、印发办事指南、宣传册等形式对办事的条件、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予以公开;就有关职责权限、组织架构、金融知识等内容通过宣传专栏予以公开。
(五)触摸屏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有关事项的办事程序、方法等内容通过在办公楼大堂设置的电子触摸屏予以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清远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清远中支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清远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清远中支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清远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清远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清远中支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行的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结合社会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清远中支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经济金融政策及重要统计数据的解读释义和说明,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