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湛江中支”)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湛江中支根据《条例》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金融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推进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2013年湛江中支参照广州分行的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预算公开暂行规定( 2013 年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等制度,并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和执行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 1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政务信息联络员,负责将本科室相关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上报办公室,促进全行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沟通和交流。此外,修订完善了《 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服务一体化、职权运行透明化, 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基层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指引,促进湛江中支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丰富公开载体,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 2013年湛江中支能够按照上级行有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形式和程序,主动公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总行、分行工作部署情况以及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的情况,严格各类信息和观点对外发布,以政务公开提高货币政策传导功效,以政务公开提高公众对人民银行的认知度,主动引导辖区企业和群众形成合理预期,更好地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湛江中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新闻媒体、显示屏、触摸屏、发放资料、设置公示、提示栏等多渠道和方式及时公示相关政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信息, 2013 年以来,公开干部任职、物资采购、评优推先、学历、党员转正等公示40余条。 三、加强政务宣传,保护金融消费权益 一是通过湛江电视台、碧海银沙网站及湛江日报、湛江晚报等地方主流媒体、政府职能窗口和公共场所现场设点等手段,对包括金融法制、征信、反假货币、反洗钱、外汇知识、利率工作、支付结算、金融 IC 卡、信用卡犯罪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和产品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结合各项具体业务,深入社区、机关、学校、码头,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反洗钱、反假货币、外汇管理、征信知识、安全用卡等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公众对金融业务知识的认知度,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构建了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四、成立湛江市金融消费保护联合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保护信息公开 2013年9月12日,湛江市金融消费保护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隆重举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湛江银监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湛江辖区 60 多家金融机构负责人见证联合会的成立。联合会的宗旨是有效调解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双方的矛盾,构建和谐金融消费关系,进一步维护辖区的金融稳定大局。联合会将认真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沟通交流、宣传推广;认真组织受理金融消费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监督评价作用,督促会员严格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树立金融业良好社会形象,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五、挂牌成立湛江市征信中心,开拓政务工作新局面 2013年11月26日,湛江中支在对外服务岗位进行整合基础上,继续扩大行政服务大厅面积与功能,在行政服务大厅正式挂牌成立了湛江市征信中心,广州分行李思敏副行长与湛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志辉一同为湛江市征信中心的成立进行揭牌。湛江市征信中心的成立,对强化全市信息共享与披露,改善辖区金融生态环境,拓展央行政务公开工行,促进湛江市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提升了基层人民银行的形象,得到及湛江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六、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主动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开展湛江市中学生征信教育活动。 2013 年8月底,湛江中支联合市教育局、市团委、市金融工作局,在我市高中生中开展征信知识教育。征信知识教育活动安排在湛江市 20多所中学,通过教师讲授、师生互动等有效的教育活动,让学生掌握征信和金融知识,学会维护自己的信用记录。活动同时编印的《湛江市中学生征信知识读本》,免费为各中学派发。二是积极推动湛江市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 2013年三季度,湛江中支联合湛江市金融局草拟了《关于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中创建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工作方案》、《湛江市农村金融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并于 12月 30日晚上,在徐闻县城北乡北岭村村委会大院正式挂牌成立了湛江市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站,为村民直接提供农村金融产品、现代金融设施、金融知识教育宣传、金融代办服务、征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湛江中支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包括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包括湛江中支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承办部门和实施条件等信息。 (四)金融统计数据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发布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发布辖区金融运行报告,按年发布金融稳定报告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 (六)其他 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湛江中支以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 (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咨询电话和意见箱。及时答复和处理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保证及时、实时服务,做到不推、不拖、不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组织召开金融执法情况通报会、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金融机构联席会、反洗钱联席会等,促进各单位间信息公开交流;通过参加地方政府举办的各类政策法规咨询会、说明会和座谈会等,大力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四)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最新金融信息。及时在湛江日报、湛江晚报上发布金融统计数据、贷款卡年审通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人民银行政策法规。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 年,湛江中支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湛江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 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湛江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支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 年 湛江中支 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 年,湛江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层次不够深入等情况。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金融信息及金融政策的宣传公开渠道, 加强与湛江市政府信息网站的相互联动,保证信息公开及时、便民。 二是完善经济部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不断完善湛江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到位。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