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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增城市支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增城市支行(以下简称“增城支行”) 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 1 1 日起至 2014 12 31 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 2014 年增城支行以打造公开、透明、服务的基层央行为目标,坚持合法、及时、准确、便捷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逐步形成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增城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增城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明确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由点及面,全面推进,有序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政务主动公开、政务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政务公开评议等各项制度,为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三、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结合支行业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组织辖区金融机构于 3 15 日在增城市东汇城广场门口开展“ 3.15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组织辖内金融机构结合反假货币宣传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增城支行将 9 20 日定为辖区统一的“金融知识普及暨反假宣传活动与零钞兑换活动日”,活动当日辖区 19 家银行机构共设立户外离行宣传活动点 30 个,主要在居民社区、乡镇、广场、公园、学校、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门口等人流密集的地方统一摆摊宣传,向农民群众普及反假等基础的金融知识。活动宣传效果明显,深受群众欢迎。三是组织辖区银行开展“ 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并深入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征信知识宣传,向服务点派发《信用报告网上查》、《信用报告,你的“经济身份证”》等宣传折页。四是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增城支行有序推进、高效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各项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辖区金融机构将支付结算、个人征信、人民币反假、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金融知识宣传长效化,辖区群众的金融防范意识得到增强,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四、加大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

2014年增城支行加大了政务公开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城支行在办公大楼一楼加装一台液晶电视机,通过电视机滚动宣传反假、反洗钱、征信和银行卡安全、消费者权益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对外服务大厅上张贴业务办理流程及服务承诺,方便客户即时查看贷款卡办理流程、个人征信办理流程、国际收支申报注意事项。在辖区内组织商业银行运用业务窗口告知、滚动屏幕播报、海报宣传等形式公开反洗钱、反假货币、消费者权益投诉等举报电话。形成了以大众传媒、计算机网络、宣传册、宣传栏为主要渠道的多层次的公开体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概况。

包括机构简介、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内设机构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监督和行政处罚项目。

包括人民银行与外汇管理局进行检查的项目和内容,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和规定。如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资本项下外汇资金汇出境外购付汇核准等行政许可项目。

(四)行政许可项目。

包括人民银行与外汇管理局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提交资料、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如贷款卡业务申办与年审流程等。

(五)金融统计数据与金融运行情况信息。

辖区货币金融统计数据及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等信息。

(六)政务公开信息。

包括政务公开机构、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以及政务公开制度。

(七)其他与履职有关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增城支行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依托政府相关网站、宣传栏、办公场所、新闻媒体等载体,继续充实有关事项的办事程序、规章制度等资料的公开,方便公众办理有关业务。

(一)办公场所、宣传栏、宣传册。

一是利用业务部门的对外服务窗口,公开各项金融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如在办理贷款卡、外汇核销的对外服务窗口公开信息。二是利用商业银行业务窗口,公开反洗钱、反假货币等举报电话。

(二)社会公开宣传。如利用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各项专业工作会议等方式,主动邀请地方党政及其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参加,公开货币政策、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等。结合反洗钱、反假货币、外汇管理等各项金融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公开各种金融法律法规等事项。

(三)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网等媒体传播方式,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范围:一是是征信业务在增城政府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上增加行政公开网页,在增城政府网站上公开征信业务办理须知和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宣传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方法。二是是将外管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公告信息挂在增城市科经信局网页,方便有关部门及外汇企业了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政策。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增城支行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城支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增城支行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增城支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增城支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增城支行政务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在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增城支行将从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大力组织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三是加强对增城支行及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能力。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撰稿人:刘剑婷   联系电话:32852116

审核人:张自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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