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阳江中心支行)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阳江中心支行按照《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银发〔2006〕144号)的要求,结合基层央行履职特点,在健全公开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办理、完善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日趋规范。阳江中心支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完善首问责任制,促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积极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阳江中心支行制定了《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期限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以及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乡镇国库业务审批等
7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初审)实施承诺办结制度,比法定办结期限普遍提速50%以上。
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公开平台。充分利用阳江市政府网站、“四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网络问政平台、网络微博、新闻媒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等多种途径,加大依法履职情况公开力度。
四是及时更新与规范公开内容。阳江中心支行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货币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信息等事项。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阳江中心支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政务公开手册》、电子显示屏、中心支行微博、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其他信息。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2014年,根据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据统计,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四公开平台、移动微博等渠道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286条。
此外,阳江中心支行及时更新并公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信息,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
5条。
(二)法规政策信息
2014年,公开的法规政策信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转发关于取消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反假货币、反洗钱、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信息
阳江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初审),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初审),人民币图样使用审批(初审),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初审)等行政许可事项。
2014年,阳江中心支行主要实施了贷款卡发放核准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两大类许可事项。其中,贷款卡发放核准541件,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7324件,不予许可25件。
(四)行政处罚事项信息
阳江中心支行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主要包括对违反国库经收业务规定、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签发空头支票以及违反外汇管理业务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事项。
2014年,阳江中心支行进行行政处罚(含外汇管理处罚)54笔,实施行政处罚都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从立案、处罚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等都严格依照有关程序操作,确保行政处罚实体、程序都合法合规,没有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五)其他信息
阳江中心支行公开的其他信息包括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成员情况、每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相关情况。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以新闻发布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金融信息
阳江中心支行依托《阳江日报》金融理财专栏不定期公布征信管理、支付结算和国债发行等金融服务信息;重视媒体采访要求,及时传达、披露各类金融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据统计,
2014年,阳江中心支行在《阳江日报》发布各类信息44条,在阳江电视台、阳江电台发布各类信息3次。
(二)以会议形式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公开政府信息
阳江中心支行按季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并通过参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议,宣讲货币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及有关行政法规,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
2014年重点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支持地方实体经济、金融服务“三农”以及金融支持地区优势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等重点领域等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并深入解读。
(三)利用行政服务大厅主动公开信息
阳江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采用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和业务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布并及时更新各项金融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内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业务,保证及时、实时服务;设置客户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客户问题;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以主题宣传活动形式拓宽主动公开渠道
一是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普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知识;二是组织开展征信管理、反假货币、反洗钱、国债发行和外汇诚信兴商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文化。
(五)以互联网形式加强主动宣传效果
阳江中心支行将互联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之一,通过在阳江政府信息网(
www.yangjiang.gov.cn)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开通中心支行官方微博和网络问政邮箱,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权限,将人民群众有疑问的、需要社会周知的、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政策法规及相关金融业务信息及时予以公开。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发布政府信息17条、四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4条、中心支行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69条、网络问政邮箱回复发布政府信息25条。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阳江中心支行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阳江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对阳江中心支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4年,阳江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阳江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公开规范性、公开形式、交流培训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阳江中心支行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规范主动公开,围绕公众和市场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整合系统资源,加强互联网站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主渠道的作用;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