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惠州中支”)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实现阳光政务的重要举措。
2014年,在总、分行和惠州中支党委的正确指导下,惠州中支认真落实《条例》和各项工作部署,
拓展公开平台,健全制度建设,拓宽公开方式,增强宣传培训,努力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银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
一、借助新兴媒体工具,拓展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一站式”政务公开查询平台。面对日益增长的查询需求以及政务公开项目多且分散的特点,惠州中支本着“以人为本,政民互动”为理念,凭借“惠州中支政务公开网页”成功运作经验,在人流密集的一楼办事大厅建立集合惠州中支、县支行、学会社团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查询平台,与“惠州中支政务公开网页”配套运作,将系统内可予公开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最新公告、办事程序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项目集中展示在一台电子屏幕上,为广大民众提供在线查询、政策咨询与信息反馈的“一站式”服务。该平台已于
2015年1月正式公开运行,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指导外汇局、金消保联合会和金融学会开通微信官方平台。利用平台定时推送最新资讯、新闻时事、央行政策、央行动态以及外汇信息等,让广大公众第一时间知晓经济金融动向,与公众及时互动交流,合理引导公众预期。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公开管理基础
根据《条例》要求和总、分行的指导,惠州中支重新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规定。同时,还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规范考核内容、程序,修正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
三、拓宽信息公开方式,营造和谐稳定金融环境
一是通过召开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会、举办培训班、文件传达、座谈、调研指导等形式,利用惠州中支政务公开网页、今日惠州网等互联网的公开效应,加大金融改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使社会公众通过正规渠道知悉和了解重大金融政策出台和金融数据发布的背景、意义和具体适用范围,并就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和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公众信心、提高政策传导效率。据统计,截至
2014年底,通过政务公开网页和“一站式”查询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16条。
二是利用《金融时报》、《惠州日报》、《东江时报》等报刊媒体权威性,定期刊发金融常识、金融专业术语、金融产品解析、金融消费风险提示与防范的普惠宣传文章、政策解读稿件等,并与《惠州日报》合作开设长期宣传版面,目前通过报刊传媒已经刊发文章
42期,
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4篇,反响良好,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前迈进。
三是借助惠州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企业服务月”活动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央行志愿者、惠州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进社区、“摆摊设点”等方式,将党中央金融工作方针当面与人民群众、实体企业进行宣传、解释,围绕跨境人民币结算、诚信兴商、外汇管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反假人民币、货币信贷政策等金融服务公开宣传,充分体现基层央行真心实意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基层企业、服务社会百姓的工作理念,为惠州经济转型提供动力,实现央行履职与建设惠州双赢目标。
四、增强指导培训力度,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惠州中支始终把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开拓创新的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培训、宣传等多种途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依申请公开案例》、《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深化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保密意识,全面提升人民银行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惠州中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本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
惠州中支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
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普惠金融、新闻宣传动态等信息。
(一)机构职能
包括机构简介、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办事指南
包括货币信贷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企业(个人)信用报告、人民币管理业务、国库(国债)业务、外汇业务等办事指南。
(三)政务公开
包括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动态等信息。
(四)政策法规
包括货币信贷、反洗钱、人民币管理、征信管理、国库管理、支付结算、外汇管理、跨境人民币管理、综合性金融法律法规及其他。
(五)普惠金融
包括惠州中支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文件和反洗钱、征信业务、支付结算、反假人民币、国债、货币信贷、外汇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金融领域的知识。
(六)新闻宣传动态
包括惠州中支履职工作动态、各大报刊媒体对惠州中支工作的报道。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7月,惠州中支依法受理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公民秦某以书面形式申请查询近几年存贷款利率,惠州中支收到申请函后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严格遵循受理、研究、审核、答复四个环节,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予以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惠州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
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惠州中支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4
年,惠州中支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惠州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载体、监督检查、人员培训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本着勤俭、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二是发挥纪检监察、内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合力,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运用、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横向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